| 关于加强全县酒类流通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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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8-03 09:29 文章来源:勉县商务办公室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勉县商务办公室
勉县酒类流通管理办公室
关于加强全县酒类流通管理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国家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酒类流通秩序,促进我县酒类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现公告如下:
一、凡县域内所有从事酒类经营的单位和个人(酒类是指酒精度大于0.5%的含酒精饮料),都必须办理酒类备案登记。未办理酒类备案登记的酒类经营者,请从速办理酒类备案登记。
二、已办理酒类备案登记的经营者,必须严格执行酒类流通随附单溯源制度,并建立酒类购销台帐,坚决杜绝假冒伪劣酒。
三、县酒类流通管理办公室将于近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执法大检查,对不按上述要求执行的,将依据国家商务部2005年25号令予以处罚。
办证地址:县酒类流通管理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大楼四楼东) 联系电话:3239943
勉县商务办公室 勉县酒类流通管理办公室
2007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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